四川一无业中年男子因长期酗酒,在一次醉酒后,在自己住处用随身的打火机点燃棉絮等物品,并引燃屋内其余物品,导致房屋起火。
消防队员接到报警并赶到现场扑灭火源,救出该男子及其母亲,因其母亲吸入一氧化碳中毒,经救治无效死亡。随后,该男子被赶至现场的公安人员控制并逮捕。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四川省凉山州法院审理该案,认定该男子犯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无故点火,害死八旬母亲
2018年9月9日8时许,庄建平在其位于四川省西昌市的住处厕所门口用打火机点燃棉絮等物品,并使用引火物点燃屋内其他物品,导致房屋起火。
其亲属及周围邻居发现起火后,赶到现场救火并报火警。消防队员赶至现场将火扑灭,并救出庄建平及其母亲卢某,因卢某吸入一氧化碳中毒,经救治无效死亡。
经复核查明,庄建平长期酗酒,醉酒后闹事。
四川省凉山州法院审理该案,认定庄建平犯放火罪,判处死刑。
【2】系酒后闹事,法院判处死刑
四川高院认为庄建平在人口密集小区住房内纵火,并造成一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且虽然庄建平患有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其在案发时处于急性醉酒状态,但凉山州精神疾病医院给出的鉴定报告指出,庄建平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最终,四川高院核准原判判决,判处庄建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潇湘晨报记者温艳丽 实习生李玉琪